臺海網(微博)1月17日訊 據臺灣“中央社”報道,王姓男子向年長的女同事求歡遭拒,竟性侵對方後勒斃棄屍。臺灣“最高法院”依強制性交、殺人等罪判處無期徒刑、褫奪公權終身定讞。
  全案緣於海軍陸戰隊退伍的臺南市男子王聖貿於2012年7月間邀約年長的女同事外出看星星,由王男開車搭載女方,一同前往臺南市安南區的曾文溪便道。
  王男在車上向女同事求歡遭拒,強行性侵對方後,兩人發生言語衝突,王男竟以雙手勒住女方頸部後,再以駕駛座安全帶勒斃對方,隨後將屍體載至臺南市安定區曾文溪河床附近草叢棄屍。
  法院一審判決王男無期徒刑、褫奪公權終身。二審開庭辯論時,被害人母親到庭不斷哭泣,無法陳述意見;被害人逾80歲的父親則說,女兒善良又孝順,要求一命賠一命,判處王男死刑。
 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審理認為,王男曾當庭向被害人父母下跪道歉,且他的父親也到被害人靈堂弔唁祭拜,並賣屋賠償新臺幣130萬元,王男坦承犯行,對被控事實無任何辯詞,審酌相關情狀後,認為他並非無教化矯治可能,仍依強制性交、殺人等罪判處無期徒刑、褫奪公權終身;全案經“最高法院”駁回上訴定讞。
  責任編輯:吳生林  (原標題:男子性侵女同事後勒斃棄屍被判無期定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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